【信息时间:2022-12-22 阅读次数: 】
为加强协会建设,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,更好地为协会会员服务,按照《六安市工程造价协会章程》和社团管理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会费交纳范围: 六安市工程造价协会会员 。
第二条 会费交纳标准:
理事长、副理事长单位 每年4000元
理事单位 每年3000元
会员单位 每年2000元
第三条 协会会员按年交纳会费,会费在每年 12 月份前交纳。
第四条 鼓励理事会成员单位或有实力会员提供会费赞助。
第五条 本协会收取会费使用财政部门印(监)制的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。
第六条 本协会收取的会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在会员中分配,任何人不得私分和挪用。
第七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x月x日 第四届 一次 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第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。
第九条 收取方式 转账收取,一般不接收现金或微信、支付宝收取。
六安市工程造价协会账户
开户行:徽商银行六安政务区支行
户 名:六安市工程造价协会
账 号:0000 0061 0003 4000 0015 8
(请注明汇款单位和“会费”字样)